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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故意损坏别人东西公安机关己行政处罚后可不可以追究刑事�

答案:5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7:38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02-18 10:42
请问故意损坏别人东西公安机关己行政处罚后可不可以追究刑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2-18 12:11
故意损坏他人财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据你的叙述来看,公安机关给予的是行政处罚,说明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公安机关己行政处罚后一般不会追究刑事,除非有新的证据表明侵害人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2-18 15:35
可以吧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2-18 14:37
你好,对于一个案件的认定事实,如果已经评价过一次(行政处罚),就不能进行二次评价。因此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民事上还是需要给予赔偿。
  • 3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2-18 13:42
可以
  • 4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1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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