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市公积金缴费,配偶在湖南省公积金缴费。上个月买了房,经与开发商协商,同意办理市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开发商方面表示以我在名义在市公积金办理贷款,配偶可提取其省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今天去市公积金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因配偶提取公积金余额,本人不能办理市公积金贷款。想请教各位大侠,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夫妻一方提取公积金,另一方可否申请贷款?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06:03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1-29 02: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1-29 04:38
按你的说法,办理贷款只是以你个人名义去贷,而你配偶提取公积金要在贷款之后,所以是你贷款办下来之后,你配偶才能去提取,因此办理贷款只与你配偶是否有公积金有关,跟提取不提取没有关系,你得和办业务的搞清楚逻辑关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1-29 06:12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收入证明;
6.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7.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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