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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是否能独立存在分为什么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11 12:57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11-11 01:12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是否能独立存在分为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洎扰庸人
  • 2021-11-11 02:43
一、根据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的相互地位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二、主法律行为是指在两个相互关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是依附于主法律行为的存在而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甲向乙借款1万元,由丙作保证人。此例中,存在两个民事法律行为:一个是甲与乙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另一个是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行为的存在依附于借贷合同的存在(如果没有借贷合同,就不可能存在保证合同)。因此,借贷合同行为是主法律行为,保证合同行为是从法律行为。
  三、从法律行为随主法律行为的成立而成立,随主法律行为的消灭而消灭。主法律行为的变更或者撤销,都会影响从法律行为的效力。追问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哪个能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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