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借钱给别人, 有欠条,但是对方打欠条的时候就有意把名字写成跟身份证上不一样,但是他承认是他本人写的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19:26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1-24 14:42
我已经起诉了,现在就是他否定借了这个钱,说是我骗了他写了这个欠条,找个种理由就是不还钱,象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我该怎么做. 请各位赐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1-24 16:18
没关系,只要是他本人写的就行了,就算他本人不承认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至于名字不一样,应该只是少许不一样,这个“故意笔误”以常理推论,且是他本人自愿写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没有多大问题,当然再加上些旁证就没事了。至于说骗了写借条的,那就得对方来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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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24 17:40
那你就证明债务人的签名,就是他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名字。而债务人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使用。只要你能够证明,那就是没有问题的。
- 2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1-24 17:09
在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法律的惩罚!法院可以在他写的借条上去做鉴定。如是他有意抵赖,只要法官能辨别那他就跑不了啦!
- 3楼网友:迟山
- 2021-01-24 16:46
这种情况只要认定其借钱即可。
既然有借条,对方也承认是自己写的,那么对方在没有其他足以推翻你的证据的证据出现,法院会判你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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