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签派遣合同,可否不签?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30 17:46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4-29 23:39
本人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差不多6年了,签的都是地方版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分为编内和编外员工两种,编内员工就是总公司统一招聘的,签总公司长期服务合同的,而我们编外员工是由分公司聘请的,签当地的劳务合同,是一年一年签定的。但公司全部编外员工今年年底的劳动合同就全部到期了,现在公司要求我们签派遣合同,还说签了以后对我们的福利的待遇都不会改变,还说承认我们的工龄,但必境两种合同性质是不一样的,有许多同事都已工作了10多年了,公司说会有补偿给我们,但要按新劳动法,从08年开始,只补偿两年的工龄给我们,即是只有两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可否不同意签这种派遣合同??请懂法律的网友指教指教,十分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4-30 00:22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4-30 02:31
你可以找媒体咨询,现在媒体很厉害的
- 2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30 01:09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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