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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教非法用工受伤一次性赔偿中劳动能力鉴定前生活费如何计算?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1:12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1-25 14:46
急:请教非法用工受伤一次性赔偿中劳动能力鉴定前生活费如何计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1-25 15:35
简单点跟你说!
从你受伤时起,一切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工资(往月平均值)都应该由用人单位照常支付,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都是这样的。国家严厉打击非法用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1-25 18:16
广东胡律师: 按当地的标准计算。
  • 2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1-25 17:43
你是哪的,得以当地的文件作为依据,各省份的赔偿不同。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1-25 17:00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这一条很清楚地告诉人们,赔偿范围有三项,即治疗费、一次性赔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对于鉴定之前的费用,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也是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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