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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经营散酒吗?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2 04:06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04-01 20:21
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经营散酒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4-01 21:25
根据目前执行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的第51项“生产、经营食品、餐饮服务”

规定如下:
①生产食品应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
②经营食品应取得市或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
③餐饮服务应取得市或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
解释如下:
①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食品;②生产食品还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参见前置许可目录第83项),但加工糕点等不涉及建设项目的,不需办理环保许可;③食品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④在超市内等生产、经营食品的一家取得许可其他分支机构不用重新许可即予登记;⑤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⑥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⑦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⑧食品委托加工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参见备案目录第13项)。

其中第五条“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肯定包括散装酒。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01 22:41
这个是可以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酒类属于食品。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酒为预包装食品、厂家生产的散装酒作为散装食品,在食品销售环节都是作为普通食品监管。在许可环节上不做特殊要求,在日常监管中主要就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对于酒类销售,我省在食品经营许可中,仅仅进行备注,并没有进行条件许可。自酿酒只出现在消费环节,作为自制饮品许可,并在制作工艺中进行管控。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从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销售、贮存和运输,无需对经营酒类进行专门的备案。酒类备案是商贸部门的行政规章(土政策),其规定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相符。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应“改变或者撤销“下位法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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