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司需支付一笔款给A公司,但其发票名称为A公司经营部,现在开具转帐支票。名称按照发票,开为A公司经营部。
并且公司转帐支票不允许背书,这种情况对方能入账吗?
现我司需支付一笔款给A公司,但其发票名称为A公司经营部,现在开具转帐支票。名称按照发票,开为A公司经营部。
并且公司转帐支票不允许背书,这种情况对方能入账吗?
如是你们公司的支票不允许背书的话,你的收款人是誰就只能是谁入帐,A公司即然能找A公司经营部开票,也就能从他那拿到这笔款,让他们自已想办法就行了,你屡行了你的职责就可以了。
如果你公司的支票可以不写收款人就最好,如果要写的话你就想改也没办法。否则就是你违反公司规定了。剩下的事让A公司去找A公司经营部内部解决就可以了。
我们公司就是这样处理的,开票是谁,支票就开给谁,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 不关我们公司的事。
关键看对方A公司在银行开户的户名为A公司还是A公司经营部,如果为A公司,因为户名不符,无法入帐,如果为A公司经营部,可以入帐.
如果无法入帐,就要回来改转帐支票,收回错的,重新开一张就可以了.
你们双方的交易是否有合同,如果有,应该按照合同上的单位签章办理。
如果没有交易合同,那么A公司经营部应出具书面说明函,证明其二者的关系。免得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