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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搬迁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吗?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00:05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3-10 00:53
公司因搬迁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3-10 02:31
1、如果是企业裁员,首先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并且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2、不过上述条款在实践中很少被认真实施。员工也不必太在意程序,员工所要在意的是赔偿,企业补偿的标准一般为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如果安排员工到新厂工作你不去,那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是员工辞职那么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单位辞退那么员工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3-10 05:16
相当于被公司辞退,是需要向员工赔偿的。 通过律伴,你可详细的寻问劳动律师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3-10 03:46
用人单位搬迁,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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