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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第一继承人女儿存在,儿子已过世,第二继承人孙子有权继承吗?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13:56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1-24 17:15
老人刚刚去世,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早于老人过世,大儿子留下一个儿子,二儿子留下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三个女儿都在世。
请问孙子孙女是否都有权继承遗产?
法律上是否应该与老人的女儿平分遗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1-24 17:47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因此,老人的两个儿子如果已经早于老人过世,可以由老人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继承的份额应是其父亲的应该继承的份额。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1-24 20:28
这个就是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了。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根据你所述的案例就是,老人的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享有继承权,但因为其早于被继承人去世,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其直系亲属即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 遗产继承份额是均分成五份,每个女儿各占一份。大儿子的女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女)占一份;二儿子的女儿和儿子占一份。 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2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1-24 19:17
孙子孙女都有权继承遗产,可以代位继承。至于是否与老人的女儿平分遗产,要看老人是否有遗嘱,如有合法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没有,可以与老人的女儿一起共同继承,是否平分则要看对老人生前的赡养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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