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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判决我方支付对方3000元律师费合理吗?如果不支付会不会拉入征信黑名单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20:17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2-02 23:44
上海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判决我方支付对方3000元律师费合理吗?如果不支付会不会拉入征信黑名单对方是个破皮无奈,以开始要求赔偿4万多,(皮外伤没有住院医院各项检查总共花费4000多)法院判决后我方保修告诉赔偿1万多,我方驾驶员赔偿对方3000元律师费,扣除垫付的1000元余下2000元 ,现在还在上述期内,如果我方上述觉得耽误时间,如果我不搭理对方不管他,这样法院会不会把我方拉入征信黑名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03 00:59
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没有条件申请无偿法律援助而必须需要律师支持诉讼的,经过人民法院认定后判决的,支付对方3000元律师费是合法合理的。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予支付的,那么就会有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不顺的当事人如果不支付会拉入征信黑名单,而且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2-03 01:53
各地不一样,而且诉讼过程中,代理费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针对性解释。我们大连地区就不支持败诉方付代理费。但是上海好像不太一样,2005年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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