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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对方要求车的误工费合理吗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5 05:17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7-24 17:48
交通事故后多次找对方解决对方就拖着,后来说车不能开了要求赔三个月的误工费60000元,有这个道理吗?请求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7-24 19:11
你好,交通事故的赔偿没有你所说的项目,你可拒绝支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7-24 21:27
不合理。找律师详细咨询
  • 2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7-24 20:32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A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才能成立;如果B≥A,则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 3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7-24 20:00
这不应该叫车的误工费,而是车在修理期间的间接损失。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从法理上讲,如果车是营运性质的,则应当支持停运期间的损失(可得利益);如果是私家车,这个损失不好计算,就不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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