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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工作2个半月离职,被告知工资已被公司以泄露商业机密克扣。可劳动仲裁么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01:25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3-21 17:54
未缴纳商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劳动仲裁可以胜诉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3-21 18:16
1、单位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支付员工保密费用,员工没有保密义务,所以单位不得以此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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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3-21 21:04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在北京的的这个单位做法是错误的,应该劳动者和单位各执一份劳动合同。 【3】劳动者离职,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仅仅劳动者辞职,克扣劳动者工资,是错误的。 【4】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拿回自己的应该得的工资, 【5】因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单位克扣工资引起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 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第47条,给与劳动者按照工龄每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六个月以上工龄,按一年计算, 不到六个月的工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21 19:46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很重要,按您说的没有合同,如果有公司按月支付给您工资的公司转账记录,也可以证明,但是证明力可能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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