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份劳动纠纷,请律师帮我看看,是否妥当。
以下的情况可否起诉?
关于要求和平协调解决与厂方劳动争议纠纷的请示
**市**陶瓷有限公司:
申请人:**市**陶瓷有限公司 部分职工
申请人在贵公司工作多年,最早有四,五年时间,最少也有一年多时间
了,但贵公司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任何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白班
工资约为800--1100元,工资较低,即使在这么较低的工资待遇中,申请人
仍执着为公司辛勤工作,任劳任怨。
2009年10月30日,贵公司突然在公司门口发布公告,声称公司已转包至
**公司,营业执照等均已变更,公司员工基本放假,工资停发,工人何时
上班需等待。拖欠的工资将与2009年11月10日发放。
申请人认为贵公司的一些做法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
规定相违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应承担支付双倍工资;(二)违法收取申请人押金应予以退回。(三
)申请人应有的福利待遇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均没有;(四)
贵公司10月30日是“公告”行为名为转包放假,实则变相辞退,因“放假
”期间申请人无任何工资待遇。
为维护申请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请示贵公司,要求和平解决,
请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合理妥善解决。否则,申请人将拿起法律武器
,依法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字:(部分员工共同签名)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