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我是4年半前在医院做的颅骨修补术,去年的12月份我去复查医生说修补材料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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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1 10:12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3-20 13:36
咨询一下:我是4年半前在医院做的颅骨修补术,去年的12月份我去复查医生说修补材料断裂。现在找医院讨要说法,医院说要把修补材料取出后才能鉴定是谁的责任,现在只能先帮我免费做手术,且要在他们医院做,如果到别的医院要我自己先付钱手术后他们再根据规定赔偿。我现在很犹豫,这个事也没有进行医疗事坎鉴定,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20 14:17
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你的描述全部属实并且有证据证明,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3、另外你也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也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需要提醒您的是: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5、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0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0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0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0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0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7、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8、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9、根据我国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十一项,具体的每个案件可能有差异,仅供参考!
(一)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10、以上回答,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你的描述全部属实并且有证据证明,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3、另外你也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也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需要提醒您的是: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5、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0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0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0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0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0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7、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8、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9、根据我国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十一项,具体的每个案件可能有差异,仅供参考!
(一)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10、以上回答,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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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渊鱼
- 2021-03-2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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