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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单位于了11年整了,原先有签合同,08后未签,我想辞职可以申请08年2月至10年8月期间双倍工资补偿吗?请指教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5 06:00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5-04 09:10
我在某单位干了十一年了,刚进公司及04年签过合同,05年至08年未签合同,08年后公司曾要求签,但他合同不合理我没签,所以至今未签,但我想近期辞职,请问我可以劳动仲裁让单位付我08年2月至10年8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吗?另如果要求赔偿加班费《有值班记录本》,支持赔偿几年的?另还有什么可申请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5-04 10:49

1、诉求单位支付“08年2月至10年8月工资的双倍”已经过时效,因为按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应当在2009年1月1日以前提出诉求。


2、同理,按上述时效其计算,你要求赔偿加班工资的诉求只能从现在开始往前推算一年。


3、鉴于单位的上述不合法行为,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为辞职理由,属于合法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还可以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不支付,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5-04 11:47

双倍工资只能申请11个月的。以后没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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