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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与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小产权房之间的关系!!哪位大神告诉我下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6 02:13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4-05 09:35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第一个问题,这个承包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那还怎么流转啊?第二个问题,所谓小产权房是不是就是建在集体土地上,有房屋所有证,但出售给不是这个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中的个体的房子?还有,以前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算什么?小产权房吗? 不知道大家看明白没,谢谢大家解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4-05 09:43
1、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也是流转的一种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经过发包方同意。
2、所谓小产权房,简单地说,一般是指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合法的,不是小产权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4-05 10:43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只能使用,转让是没有法律效力、不被承认的。宅基地房子,是具有永久使用权的。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4-05 10:27
1: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国有的,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暂时给你使用,土地是没有产权的。 2:产权是指房屋的的产权。 3:对于一般住宅性质的土地,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有 35年,有50年,还有75年,根据法律规定使用期满后,可以向土地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当然钱数也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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