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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面的一个问题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8 07:40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4-28 01:50
案例1.“烂尾楼”的处置 长江公司A在市区繁华地段投资4500万元建商业楼,土建工程完工后,因资金困难无力完成安装和装修工程, 被迫停工已2年.A公司投资中的2500万元来自银行贷款,政府决定通过改制对烂尾楼处置.至此A已发生土地和工程成本费用2600万元,经评估确认其工程项目公允价值2500万元.此时另一企业B愿与A共同投资继续施工,条件是B与A出资比例为51:49,且同意A以烂尾楼作价3000万元出资.同时当地一富商C愿出价3000万元直接购买该楼盘.针对上述情况,专家组提出四个方案: 方案一:将楼盘作价2600万元低给银行,用于低偿银行债务,银行也表示同意. 方案二:将楼盘作价3000万元卖给当地富商C, 方案三:以楼盘作价3000万元为股份,与B共同投资兴建商场,后续建设资金由B提供. 方案四:A以烂尾楼的资产注册一新公司D,然后D以3000万元整体出售. 就上述方案从营业税和所得税角度分析,并作为选择. 求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4-28 03:13
方案3,你以楼出资,与对方同担风险情况下,不交营业税,即使以后出售也不交。所得税是不能不交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4-28 04:10

应选择方案3.

方案一不但作价低,且要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方案二、四虽然价格与方案三相同,但都牵涉“出售”,都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与方案三相同。只有方案三不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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