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9月11日收到一份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为1100元,并于当月认证。现接到总公司的订单,接下来的半年不需要此材料,所以把货已退回原开票公司。但是至今未付货款,现我司不打算付此货款。接下来的半年时间也不会与该公司再合作。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购货方发票退回给开票方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5 21:38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7-25 10: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7-25 10:30
首先认证的发票当月不用抵扣,到你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然后销售方凭此单开具红票冲减他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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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慌
- 2021-07-25 11:04
如果发票已经认证, 并未抵扣. 你可以写一份情况说明给你们的主管税务所. 经他们审批, 确认没有抵扣后, 税务所会给你们出具一份未抵扣情况证明. 将这份证明与发票附在一起, 退还给开票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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