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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04:57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05 00:30
1.[单选题]2013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万元。A.7.6 B.8 C.20 D.27.6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05 00:41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80×10%=8(万元)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取得来自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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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05 00:54
我明天再问问老师,叫他解释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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