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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儿但一直由别人抚养长大能否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9:14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4-23 04:26
某人的亲生女儿一直由别人抚养长大,而且户口也在别人的名下!这个女孩也没有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那么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她是否有权利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她还有个姐姐,从小一直在其父母身旁)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渊鱼
  • 2021-04-23 04:51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4-23 05:27
有没有继承权要看该女孩被人收养是否办理了正规的收养手续,如果办理了正规的手续那么收养就成立,她与亲生父母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了,也就不存在继承权,但同时产生了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
  • 2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4-23 05:22
  • 3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4-23 05:03
首先,确认其女儿与“别人”是否已构成领养关系,“户口也在别人的名下”就要看户口簿上的登记如何,如果已是合法领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26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其女儿就没有继承权,否则就有继承权。 其次,《继承法》第13条有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就要看其女儿现在多大了,构不构成此条款,视实际情况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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