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于2001年遗失.但是于2001年又在派出所补办了一个身份证.可是没有登报声明.但是我遗失的那个身份证2003年被人拿到电信局办理了业务,欠费400元.现在电信公司找到我要我出这笔钱.我想问一下有人知道像这种事情我有责任吗?还有就是我身份证补办后以前遗失的那个身份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补办的时候,已经在派出所挂失了呀~只是没有登报~
已经遗失身份证被人冒用,我有责任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23:36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3-16 05: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3-16 06:41
因为你已经挂失并且补办了身份证,所以造成的法律问题你不需承担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要承担责任。你可以去公安局开个证明,证明你身份证是何时挂失补办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16 08:32
那笔欠费应该由你来还,因为你没有挂失。
如果不叫你还的话别人都可以说是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是别人冒用的。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3-16 07:46
被人冒用身份证去办理银行卡,银行是有责任的
因为根据银行规定:需要本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去银行才能办理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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