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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多盖一层等3个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19:41
  • 提问者网友:心牵心
  • 2021-03-10 06:59
1、我于2007年11月10日购买一套商品房(期房),当时向售楼处提出看其证照,当时一托再托,截止2008年10月方见到预售证,其预售证为2008年10月的,同开发商沟通时,售楼经理讲预售证是一年一换,但是以前的证已经交回去了,现在没有留当时的复印件.其是否违规。我2007年11月交的首付近60%,截止2008年6月方拿到合同,而且尚未到房管局备案,是否有效。
2、我的购房合同上注明该楼盘为地上26层,地下2层,但我于2008年12月7日到楼盘看房时才发现楼房竟然盖了27层,向售楼部询问时该项目负责人即不正面答复,态度也极其恶劣,导致我对此不能接受,请问此应如何处理。当时在现场听开发商讲此27层为小产权房,要求全款的,但是价格极其低。
3、据上所述,我如不想退房,能否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如何赔偿,如果我要求退房,能否退房,如何退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10 07:38
1、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是看在你们双方签订合同是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有就有效,否则无效。
2、合同约定盖26层,开发商盖27层。已经违约。你完全可以要求全款退房。
3、如果你不想退房,你就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你完全可以起诉开发商退房,因为你的这种情况,依法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你自己没有能力,你也可帮助解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3-10 08:54
在目前体制不规范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还真不少, 不过,既然买了,价格应该不贵, 我所知道,有的人投诉后,这类房子全改成“补差商品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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