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雇佣了一名新员工,上班才2天,由于操作机器不当,导致其小拇指断裂,后接好,现在这名员工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8000)+误工费(12000)合计20000元,这是不是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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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7-20 09:25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7-20 04:47
本公司雇佣了一名新员工,上班才2天,由于操作机器不当,导致其小拇指断裂,后接好,现在这名员工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8000)+误工费(12000)合计20000元,这是不是合理?理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7-20 05:45
与是不是新员工,或操作当与不当无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述员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医疗费由单位承担。根据三十一条之规定,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有,小拇指断裂,肯定能达到十级伤残,单位又得支付一笔赔偿金。
综上所述,仅要二万是少的。当然,很多事情在于互相理解,好好协商,差不多就行。在国内的时候,我处理此类事情一般也在二万左右。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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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7-20 06:57
医疗分部分的赔偿要看公司有没有制度规定,比如:新员工在实习期间要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在工作中必须有熟练工旁观等规定;若有而新员工没有遵守医疗费赔偿节的削减比例;误工费太离谱,所谓的误工费:就是因事故导致不能工作而损失的工资,他最后的工作地点是在你们单位,日工资标准乘以耽误的天使应该是误工费(出院前为止),在加上点护理费就够意思了;多余的就不收法律保护了。
- 2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7-20 06:07
就你所说的,个人理解,医疗费你公司肯定要出的,
误工费就要根据他的受伤的实际的情况来定,就个人认为这样的标准12000,有点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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