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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问题 责任归属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5 14:49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5-04 18:25

案件描述:        地点,一条宽4米的水泥路           就是村与村的小路     

                          路旁边有一条宽80公分左右的水沟       水沟的旁边就是房子   

               

事故现场            我是电动车   当时时速在30左右      迎面开过来一辆残疾车(就是 残疾人开的那种车),路面不宽   面对对面的车   我选择是靠右慢行(手稍微拉了下刹车)     这个时候,旁边一群(5个左右)小孩忽然冲出来(可能是做游戏),我碰到了其中一个   ,那个小孩目前嘴唇擦了道口子,摔倒在与撞车点相距不到1米的位置,倒入沟中,后来扶起来的时候,除了衣服湿了(掉水沟里面),身上只有嘴唇擦裂,

后来去市立医院,乱七八搞的打点滴缝针,费了500多,而且,那个家伙还没有消停的迹象    我的疑问是    在这起事故中    我是承担全部责任还是主要责任    求依据

 

 

我个人认为我确有承担责任,但非负全部责任,我的理由如下    求反驳 

 

 

路面不宽,前有过来的车辆,按习惯我是靠右侧前进,可是靠右侧的话离房子很近,等到开到房间前面的时候,发现了小孩,这时,我习惯性的拉了下手刹,但是没有预料到孩子往前冲,故而产生车祸       首先,因为房子的阻碍关系,我已经降慢了车速,孩子的忽然前冲,根本属于不可预见的事故,所以,应属于意外事故,我不负任何责任   求反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5-04 19:32
楼主说的最后一句不对(楼主不负任何责任那句),我从楼主的描述上看,总提到那个蹦蹦(残疾人专用车),我们得明确一点,那个蹦蹦与此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联系,楼主总认为是因为对方的到来才使你靠右边行驶撞到人的,其实在法律上他们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个例子:就像你不能怪在路上看到个朋友和他聊了一会,要是不和他聊了一会也不能赶上这事一样,难道楼主还要怪和你聊天的那个朋友么? 这场车祸确实意外事故,楼主要负一定的责任,同样小孩的监护人也要负责,没有起到一个监护人应执行的义务(对小孩在路边玩耍做到警告和监督)因此在本案中,楼主与小孩的监护人共同为此事负责。至于对方是不是想讹人,楼主就要小心了。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不然容易吃亏。以上回答若对楼主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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