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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不给安排工作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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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7 13:03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4-07 07:09
如果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不给安排工作不给工资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07 07:15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4-07 09:51
一个月后就可以找劳动局帮你拿钱
  • 2楼网友:逐風
  • 2021-04-07 08:19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或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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