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任职三年,公司规定需要干满一年才能够买保险。由于公司针对农村只能购买综合保险所以我没有主动提出买。另在职期间公司每月会对我的应发奖金扣除25%作为年终统一发放(公司对我每月工资发放方式其中一条规定:每月按奖金总额的75%发放,25%作为主管年度预估奖金,按年初各主管签字确认的绩效方案执行)方案是指签的一份协议,如果我离职被扣的部分视为自动放弃)09底领取的时候却又扣下20%今年发放。现其他在职人员都已经领到剩余的20%我却被告知因之前签有补充协议“离职后将领不到每月所扣的25%”为由不予发放。。现在除去年的20%那部分,还有今年有6个月每月都扣掉除的25%我该怎样拿到?所签的补充协议虽字是自己签上去的,但并非自愿,协议只有一份,由公司保存。请问是否有效?我能拿到扣除的部分吗?
今年7月初我已经办完离职手续,7月底它就发去年每月扣下25%后年底再扣下的20%。除劳动合同这类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