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A.确立责任内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1:36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23 05:10
单选题
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A.确立责任内阁制B.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C.规定首相对议会负责D.都确立君主立宪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19-11-15 15:52
D解析试题分析: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也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故选D。英国是确立的责任内阁制,德国的皇帝掌握实权;B项说的是德国,英国的不符合;C项说的是英国,德国的不符合。考点:英德君主立宪制的比较点评:英国通过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德国也是通过法律文献1871年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的,但是皇帝的权力却没有受到限制多少,这是二者最大的不同。二者都是代议制民主政治,都是资产阶级的性质政权,这是二者相同的地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0-08-25 19:20
我明天再问问老师,叫他解释下这个问题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