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两年半,现公司逼迫要我写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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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05:26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2-11 23:25
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我能拿到补偿金吗?另外两年半工作制是6天8小时,周末加班费能拿得到吗?如果想打关司拿到补偿金及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12 00:16
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如果你不想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算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只要你能证明加班事实,就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你的工作报表等。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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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12 03:12
找上一级,他不敢面也不要吧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12 01:57
千万不能写辞职报告,只要写了就算是劳动部门都是没有办法的,
他们要是辞退你,就能拿到补偿。
还要看看你签订的合同。
其实证据,是很难拿到的,最好的办法是和单位协商,把该给的,全给你,好合好散,至少不会太吃亏,就算你能打官司,最好也不这样,毕竟我们这些人那有那些时间耗着。
- 3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2-12 00:40
自已写辞职报告。无法得应无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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