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5个月,现在老板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他需要赔偿多少钱。 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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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4 11:27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3-03 13:06
我在公司上班5个月,现在老板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他需要赔偿多少钱。 怎么计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3-03 14:32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你可以看下面相关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那要看你有没有过错或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你可以看下面相关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那要看你有没有过错或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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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03 15:46
看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过失性解除,你结完工资走人。非过失性解除,你可要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解除你可要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一个月工资)
- 2楼网友:佘樂
- 2021-03-0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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