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电话到交警大队法治办我昨天开车接电话被交警拦下,罚款200元并扣2分,对方回答“一般是罚款100元”
我说我朋友开车接电话只罚了50元,我却为什么被罚了200元?
对方有点结巴的回答,按照昆明道理交通法,接电话是要罚200,按照全国法罚50。
我不明白,罚款以地方法规为准,难道昆明比中国大,我问“开车接电话应该如何处罚”
全国法和地方法相冲突时,应该执行哪个法?
答案:6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09:04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02-12 11:5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鸦
- 2021-02-12 13:03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2-12 17:04
肯定是按照全国法律来执行,就象所有法律条文不能跟宪法抵触一个意思.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12 16:54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较真,越较真,罚款额越高。
说些小话,如果这个交警大队仍然不买帐。找出相关法律,请个律师告他,如果他们败了,连同你的诉讼费,他们一起都承担了。而且这个多罚钱的交警还有可能被开除。
算了,以后别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不就好了。谁都不容易。
- 3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12 15:24
应该按国家法律执行,交警大对人员是在额外的赚取不义之财,楼主可以去相关的机构要回罚款
- 4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12 14:36
基本观点: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但分国际法优先和国内法优先两派。 国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低于国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部门。弊端:结果导致取消国际法。 国际法优先: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国内法效力是国际法赋予的,国际法效力来源于“约定必守”、“法律良知”。弊端:否认了各个国家在制定国际、国内法上的作用,最后可能导致全面否定国家主权,甚至世界法代替国际法和国内法。 2 两元论:(平行说) 基本观点:法律体系不同、性质不同。效力根据、调整对象、适用范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互不包含。国际法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1 宪法虽然有原则的立场,但没有统一的规定。 2 民商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和国内法不同部分,可以在国内直接适用。(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其他范围:宪法、基本法规定不明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5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12 13:54
记得是按全国法
以前在学校的适合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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