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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曾于子女房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2:29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1-25 22:12
关于父母曾于子女房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1-25 23:41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名字,就肯定不用分割财产,如果赠与夫妻双方而且做过公证,离婚才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1-26 01:56
  • 2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1-26 01:01
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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