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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案例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6:43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02-08 06:36
谢谢您的答复,请看补充问题如何办理?两人结婚8年,育有一子6岁,2014年底以夫妻二人名义住房公积金贷款25万,丈夫本人借款15万,丈夫家人给35万现金,合计75万买房,丈夫已独立还款6个月,期间妻子未出钱,现房产证未办理(购房合同和住房公积金抵押合同名称一致为夫妻二人姓名),现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请问丈夫如何签署离婚协议书才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一人名下?补充问题:如果女方期间未出钱还要男方付给女方钱才能过户?那男方借款15万算共有财产吗?为什么?请详解,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2-08 07:05
你家人对你们的赠与,除非指明了只给你一个人,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你们借的钱付首付,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找你们一起还的。所以15万应该视为你们共同财产。你还的贷款用的你的工资吧?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根据你对家庭贡献比较大,财产分割的话可以酌量照顾下你。当然你父母也可以主张35万不是赠与而是借给你们的。房子如果协商归你,你应该支付的部分是:(房产现值-未还贷款-35万)÷2,你妻子负有欠款7.5万。
房子归你的话,如果你没有其他住处,法院不会强制把房子拍卖分割款项的。所以你可以分期支付。
另外,如果你们能够说服你妻子接受你们的分配方案的话,那也省事多了,离婚协议,可以意思自治,不一定需要按我上面说的那样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08 07:33
看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女方把房屋变现,变现所得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女方卖旧房的收入为婚前财产。 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案例中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实质。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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