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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3 10:52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4-03 01:49
关于户口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4-03 02:27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没有所有权,不能继承。
  通常情况下,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属性为公,所有权人为房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居住在此者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不存在继承的可能。
  承租者发生变化后,一般由同住者继续承租,当然需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户口与使用权房屋无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4-03 04:53
如果你家的房子是租赁的,你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更没有继承权。
  如果要继承,需要原单位同意,重新办理租赁证。
  如果承租方是你父亲,你奶奶去世后,其它的子女无权主张使用或者继承权。
  承租是以户为单位,你父亲是户主,你奶奶无承租的股份。
  其它的子女和该房屋无直接的关系。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4-03 03:42
一般情况上是没有的,因为使用权的房子只有承租权,不是财产,不能财产继承与分割。
如将来您的父亲去世,变更承租人一般情况下会是你的母亲或者是你。

但有一个小问题,最早的承租人是您的父亲还是爷爷?
如果是爷爷的话,法律上讲还是按照上面讲的没有问题,但是奶奶的其他子女可能会阻挠你的顺利变更承租人。追问谢谢你的解答,这房子是旧房拆迁后的新房,原来已拆的房子最早的承租人是我伯父(早世,未婚无子女),和爷爷奶奶没有关系,伯父死后(大概35年前)房屋使用权变更为我父亲自己。之后20年前拆迁搬来现在这个房子(拆迁时父亲拿了一部分钱,父亲的单位出了一部分钱,房子比之前大了),奶奶也是那时住进来的,一直和我们同住到现在。奶奶的其他子女认为奶奶的户口和我们在一起,就该我们赡养,那么他们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呢?追答天底下老人的户口不是单独的(自己有住房),就是跟子女在一起,这不能成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我想(我是瞎猜的)他们是不是认为,这套房子原本不是你父亲的,你们家或多或少占了爷爷奶奶(或者说是大伯)的光,所以他们就认为你们要单独赡养老人。
首先房子和赡养老人没任何关系,其次按现在的承租人来看房子也和他们没有关系。
但都是一家人,大家好好商量,没必要撕破脸皮,我个人认为生活费到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老人的医药费大家如何分摊(要真是得了大病,不是一笔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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