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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付完全款并且过完户后卖方以房价上涨过多和贷款时间较长为由索要补偿并不交付房产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5:28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2-21 07:38
如题,房东在交易合同完全执行后不交付房子且要求补偿,以房价上涨很多且贷款过慢为由声称要追诉撤销购买合同,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贷款付款时间(贷款时间大概花了两个半月,银行以最近交易量过大审批慢为由告知我),而且在合同双方完全走完后提出补偿,我不接受,我是否也可以告他违约和敲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2-21 07:44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中会约定房屋交付的有关事项,比如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等。你先详细研究合同,看有没有房屋交付的详细说明。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房屋已经办理交易过户形成买卖成交事实,要求业主交付房屋,否则你可以起诉业主违约,诉请法院追索业主违约责任并及时办理房屋交付。至于业主以房屋涨价及业务办理速度较慢为理由,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原理以及不可抗力责任豁免的公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狡辩,最好咨询下律师依法维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大漠
  • 2021-02-21 08:04
卖方的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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