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
公司在成都,有一男员工(成都人)的老婆(石家庄人)10月中旬生了小孩(在石家庄的医院)(顺产中途变难产最后剖腹产)。员工工资为1000元,于去年12月参保。女方无工作,之前未买社保。请问男方公司该如何报销?具体金额。
谢谢各位老师大侠!
请教各位老师:
公司在成都,有一男员工(成都人)的老婆(石家庄人)10月中旬生了小孩(在石家庄的医院)(顺产中途变难产最后剖腹产)。员工工资为1000元,于去年12月参保。女方无工作,之前未买社保。请问男方公司该如何报销?具体金额。
谢谢各位老师大侠!
去年12月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成都的规定,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