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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回宁三无人员2014年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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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4 22:54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4-04 14:41
下放回宁三无人员2014年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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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4-04 14:52
本报讯(记者 顾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通知,今年我市对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被征地农民、五六十年代退职精减老职工、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以及原支边、插队、下放“三无”人员等五类特殊人群的生活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相关人员春节前已享受到新待遇。

【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

我市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每月领取的生活困难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60元。此次调整涉及1.9万人。

【被征地农民】

我市八城区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按原领取标准的10%增发;生活补助费第二年龄段人员由每月275元调至300元,第三年龄段人员由每月253元调至280元。调整后,我市被征地农民领取保障金最高可达673元,这是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第7次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被征地老年农民,每人每月增发30元困难补助费。对年满75不满85周岁、年满8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20元困难补助费。调整后,我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最高可领取310元,最高涨幅达41%,人均涨幅达16%。

据介绍,截至去年11月,江南八区有3.69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已有2.84万名失地农民领取了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退职、精减老职工】

符合规定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建国后参加工作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6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610元调整至720元;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680元调整至790元。

符合规定的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原城镇户口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至580元;原农村户口的,由每人每月410元调增至480元。

符合规定享受保养金的人员,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至580元。

此外,上述人员丧葬补助费由原按本人2个月生活补助费或保养金计发,改为按本人10个月生活补助费或保养金标准计发。

【支援“三线”的“老军工”】

“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上限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低于我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20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低于我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不足200元的,补足至我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此次调整涉及2053人。

【支边、插队、下放“三无”人员】

原支边、插队(场)、下放,无固定工作、无社会保险、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每月领取的生活困难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60元。此次调整涉及4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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