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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暂估入账后又有支出发生并暂估,这部分固定资产是否要补提折旧?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21:21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15 10:11
举例来说应该会明了一些:
A企业2008年7月份在建工程暂估入账,在8月份计提这部分固定资产的累积折旧,但在后续会计期间又有支出发生,假设就是8月份,并在8月份暂估入账,那这8月份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补提?又假如我在9月份发现暂估金额多了,那多暂估的部分是否需要冲回相应的折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2-15 11:22
不要调整,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2-15 12:14
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现在入账,可以把以前年度的折旧提出来么? 不可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入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不能补提。而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税法规定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等于是没有处理这部分资产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可以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实际价值,这样也能起到“折旧”的作用。入账时,除了登记固定资产外,再同时做一笔计提减值准备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以前年度应计提的折旧)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净额=原值-折旧-减值准备 这样做是会计准则和税法都允许的,还可以减少本期纳税(所得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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