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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的理解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11:20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4-30 11:17

书上说所谓票据追索权就是 票据持有人 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的情况下 有权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本息的权利 那么

请问这里的:"前手"指的是? 是出票人还是该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4-30 12:45

前手指前一个背书人或者出票人。可以向前手追偿,除非该票据是禁止转让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4-30 13:53
看票据是“几手”的 。给你打个比方: A是出票人,要是你手里的票据是A直接给你开出的,这里的前手就是A,要是 不是开给你的,A就不是你的前手。你的前手就是给你票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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