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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知道如何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8 02:52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10-17 02:10
哪位大神知道如何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10-17 02:39
如果你确信你今后不会再回上海工作,那么你可以办理外省市户籍职工回原籍销户提取业务;如果你今后还有可能回上海工作,建议你办理购房提取,保留住房公积金帐户,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后一般不予再建立。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注意事项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2、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是销户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10-17 03:32
一般打个电话到上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下最为准确,得到的答复最确切。如果是离职有一条是下岗满五年提取,需要提供失业证、身份证等。如果离职是户口迁离本地的,提供异地户口本,离职证明,身份证。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10-17 02:49
取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如下: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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