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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营单位交的社保怎么转出来 - 百度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2 10:29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3-11 16:12
在国营单位交的社保怎么转出来 - 百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11 16:48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一、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一)、办理范围
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流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办理流程
1.职工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以下简称《转移单》),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确认。
从开通“网上申报人员增减业务”的单位转出的职工,其《转移单》由转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盖章、经本人签字后即可生效,不必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转移手续。
2.职工重新就业后,将《转移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转入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前,须先由转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3.职工应仔细阅读《转移单》背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二、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地
(一)、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二)、办理程序
1.职工持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①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
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当地尚未实行医疗保险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职工本人。
(三)、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该职工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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