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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逗留超期处罚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8 11:52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2-27 12:20
假如在澳门超期4个月或4个月以上了如果要再回大陆的话要怎么样出关,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在超期期间如果被检查查了检查会对非法逗留的人什么样的处罚。希望朋友门帮帮忙,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7 12:37
根据经第23/200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5/2003号行政法规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罚款200澳门元;而倘若於180日内重犯或逾期逗留超过30日者,即被视为非法移民,须被驱逐出境及被禁止於某段期间再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详见有关法规条文)。逾期逗留并非刑事罪行,故不会因此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 如有问题,可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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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2-27 13:56

根據經第23/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3號行政法規第32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逾期逗留不超過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罰款200澳門元;而倘若於180日內重犯或逾期逗留超過30日者,即被視為非法移民,須被驅逐出境及被禁止於某段期間再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詳見有關法規條文)。逾期逗留並非刑事罪行,故不會因此而被判處剝奪自由的刑罰。

如有問題,可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查詢

  • 2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2-27 13:30
根据经第23/200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5/2003号行政法规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 1.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罚款200澳门元。 2. 倘若於180日内重犯或逾期逗留超过30日者,即被视为非法移民,须被驱逐出境及被禁止於某段期间再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详见有关法规条文)。 3. 逾期逗留并非刑事罪行,故不会因此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 4. 如有问题,可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查询。 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曾将逾期逗留的罚款金额由最初每天澳门币20元提高至200元,并首次针对180天内再次逾期逗留的人士引入累犯制度。新规定实施后,逾期逗留的总人数随即大幅下降。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有关人数锐减10万,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然而,近年逾期逗留的人数再有上升的趋势,且以逾期逗留不超过30天者为主。梁庆庭指出,2011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此外,180天内再次作出逾期逗留行为的人数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3年平均每天超过5人。因此,为了更有效预防逾期逗留,特区政府制定了《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关于逾期逗留的规定》行政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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