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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请假公司不准,并多次让请假中的员工来回奔波,最终导致流产,这种问题怎么和公司结算?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02 07:43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8-01 09:11

2009年9月4号因下腹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发现是怀孕,医生建议注意休息,向公司直接领导请假,直接领导不同意,只能向最高领导请假.最终同意

2009年9月17号休假期间,最高领导让怀孕员工去处理事情,如此来回奔波,最后导致流产.

公司发放工资是每月的最后一天,但到现在为止,怀孕员工没拿到一分钱工资,和流产住院的费用,公司承诺在公司满一年的员工会办理社保.怀孕员工在公司任职近三年,公司并没有办理社保,

请问这件事和公司如何理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8-01 10:47
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医院费用包括精神赔偿可以要求公司承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8-01 13:08

如果医院的病例能证明是由于过度劳累导致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同时,也可以要求认定工伤

  • 2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8-01 12:05

如果证明流产是因为奔波劳累造成的,单位是应该赔偿的。

社保是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给劳动者办理的,因此可以要求办理,并不需要等一年期满。因此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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