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已过,找老板谈合同的事情,老板故意拖到出国后交给副总处理。最近副总开出的条件与当初入职时的口头协议不同,还否认自己曾经许下的承诺,其实都知道是老总的意思。我表示不接受他们开出的条件,副总说待一个月老板回国后要我自己与老板去谈,且这段时间的工资只能按试用期算。
问题是:如果我现在单方面辞职,他们肯定不放人,因为工作没人接手。但我不想白白等到一个多月后,况且以后很可能谈不成。所以想咨询,如果现在闪人,可以要回被扣押的半个月工资吗?
三个月试用期已过,找老板谈合同的事情,老板故意拖到出国后交给副总处理。最近副总开出的条件与当初入职时的口头协议不同,还否认自己曾经许下的承诺,其实都知道是老总的意思。我表示不接受他们开出的条件,副总说待一个月老板回国后要我自己与老板去谈,且这段时间的工资只能按试用期算。
问题是:如果我现在单方面辞职,他们肯定不放人,因为工作没人接手。但我不想白白等到一个多月后,况且以后很可能谈不成。所以想咨询,如果现在闪人,可以要回被扣押的半个月工资吗?
一、试用期是否有签合同。
二、被押的半个月工资是什么意思,是开个收据给你就是不发,还是你们每月十五号发工资。
朋友,你已经工作了三个月,但没有任何合同,只这一点,你已经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了。我们的劳动法并不允许试用期不签合同的。
然后,十五号发上月工资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叫扣押了你半个月工资哈。
建议处理办法,一、你可以现在提出辞职申请,以还在试用期为由要求一周离职,并要求结算全部工资。
二、如果公司不让你走,又不肯结你工资。收集好你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的证据,和你每月收入的证据,去劳动仲裁要求赔付双倍工资,并结算你应得的工资。
PS: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期就要签合同,按照合同期限来定使用期长短,三个月试用期是最长期限,你的合同最短也要签3年的,所以如果他们不签首先是违法的。其次,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交工作那个是他们要考虑的事情,你提出了就可以走人。不过我建议你如果想呆这个公司那就拿着法规去和副总再谈谈,如果不想呆了,直接把前几个月的工资单、出勤记录和工牌拿去找劳动仲裁,由仲裁来帮你要罚金和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