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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做行政作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去办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以后公司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07:47
  • 提问者网友:咪咪
  • 2021-03-09 21:13
在公司做行政作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去办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以后公司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3-09 22:27
亲,是法人去办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吗?按正常程序走,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3-09 23:38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为此,你只要没有参与财务违法事项,而只有代理注销营业执照,不用负责任的,因为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机关也要严格审查,并组织清算公司资产及对外往来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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