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刚买的房子,已经办理按揭开始还款了,可以退房吗?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4:47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05 17:56
刚买的房子,已经办理按揭开始还款了,可以退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2-05 18:40
可以的,建议是,你找个买家,和他一起找开发商,请求开发商给你们变更购房合同,当然操作是有成本的,具体的你们需要和开发商协商。让买家出资还清你的贷款,或是找银行变更房贷还款人。这样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煞尾
  • 2021-02-05 20:50
魏国鹏律师解答:你好!你问的是退房后按揭贷款如何偿还的事。我个人认为:关于商品房的退房问题,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之中: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可以看出,只要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退房条件,无论购房者是否通过按揭贷款,都有权利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所以说,办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退房的。 以上就是对“办了按揭贷款能退房吗”、“退房后按揭贷款如何偿还”所作的解答。总之,退房与按揭贷款是没有关系的,实践中,会有一些开发商会谎称按揭贷款不能退房,这是错误的。同时,退房后按揭贷款并没有因此中止,购房者还必须要偿还按揭贷款。为了避免利息损失,购房者应当尽早与银行联系,办理提前还款事宜。
  • 2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05 20:18
这个问题各个银行和开发商的执行标准不一样,您看看您当时的购房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您要是真的不想要,卖掉也行,还能稍微有点盈利。这个中介公司可以进行相关的操作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