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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婚方面的问题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9 18:37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5-09 15:09
我们离婚有八年了,我一直在等着她回心转意,没有再婚.她离婚不久就结婚了,不过一年又离婚了,至今也没有再嫁.在这期间我去过她家几次,没有见到她,我想和她复婚,想问问在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5-09 15:42

1.复婚的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据此,复婚登记应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男女双方办理复婚登记手续时,应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男女双方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以防止当事人重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收回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2.不办理复婚登记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明文规定,复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却未办理复婚登记,那么双方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在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是合法婚姻关系,仅承认其是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对此作出了解释:“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由此可见,若未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无论共同生活的时间有多长,都不能得到婚姻法的有效保护。


  第二,没有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特有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双方没有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不享有和承担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忠诚的义务及相互之间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等。


  第三,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由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但对孩子的心理会有一定影响。


  第四,若双方将来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解决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而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登记或诉讼的方式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4条.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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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5-09 16:18
看来你很爱她。好样的。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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