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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代偿什么时候发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06:01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3-19 07:16
学费代偿什么时候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3-19 08:32
问题一:学费代偿钱什么时候发啊 你说的退学费问题实际互是指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是国家为鼓励中央及部属骗了我们八百块钱,给我们什么服务了哇?给我们我有时候真的想自杀算了问题二:毕业生学费代偿是哪个部门负责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问题三:2013届第二批学费代偿什么时候发呀,不是4.5月份吗,咋还没发呢 每个学校发放时间不太一样,教育部资金是六月份下拨,但是各个学校财务处会有不同。最快的六月份,最慢的10月份,估计你还要等一下了。问题四:第一批第一次学费代偿什么时候发,是毕业当年还是第二年? 1问题五:2015年中南民族大学学费代偿什么时候发 可以去学校财务处问问问题六:首次申请学费代偿都需要交哪些材料啊,截止日期是哪时候 申请代偿学费需要准备的材料
材料如下:(
1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
请》一式三份(打印版),已发至各班群邮箱里,请自行下载。(
2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
3
)在校表现:各院系根据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际表现给予鉴定
并加盖系(院)公章;(
4
)成绩单:在教务处教学软件中下载,并加盖系(院)及教务处
公章。(
5
)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
同,
如目前已到基层单位工作的但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毕业生,
请到基层工作单位开取相关证明,
并加盖基层工作单位的
上级部门公章。特岗教师、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基层公务员等需提
供教育、人事等部门的录用证明;(
6
)申请代偿的毕业生需提供缴纳学费的正式发票。发票丢失的,
必须有学校财务部门提供的发票存根复印件,
并加盖财务公章等相关
证明。(
7
)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备注:以上所有的材料都是一式三份。问题七:学费补偿代偿登记表什么时候填 为什么我问学校负责的老师 老师说不急 等入伍再说? 这个表要跟你入伍通知书一起用,你看表上有入伍通知书号,入伍批准书号,这两个都是你入伍后才有的。所以确实不急!9月份才入伍走人呢!一般这东西都是新兵家长帮着弄的。你要有要好的同学也可以让他们帮着弄。入伍走后让家人或同学拿着这个表在武装部盖个章,在学校所在地资助中心盖个章,再拿到学校,学校财务核算清楚你的学费,然后学校资助中心一级级报上去,第二年发下来。根据你是自己交的学费还是贷款,有学费补偿和代偿两种方式。
如果你还没毕业,就更不用急了,等当完兵再复学也来得及办,并且补偿标准是不断上涨的啊。问题八: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一般在你入伍后的第二年。例如:你2015年入伍,大概在2016年的9月份开始代偿。 请注意如果你已经毕业了,利息你要自己承担,切记切记,过来人警告。问题九:关于学费代偿的问题 30分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毕业前可与学校联系,可能要填报一些申请表格。 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如果不是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在代偿范围之内。问题十:学费代偿的代偿条件 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毕业前可与学校联系,可能要填报一些申请表格。 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如果不是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在代偿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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