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0万张,用于生产经营,债券一次还本,每年1月5日付息一次,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发行价格为940万元,支付给债券发行商4万元的发行费用。
我想问一下 书上是2008年到2011年1月5日支付利息的 然后2012年1月5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但是我的理解是2007年1月5日也要支付利息还有就是偿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应该在2011年。
东方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0万张,用于生产经营,债券一次还本,每年1月5日付息一次,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发行价格为940万元,支付给债券发行商4万元的发行费用。
我想问一下 书上是2008年到2011年1月5日支付利息的 然后2012年1月5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但是我的理解是2007年1月5日也要支付利息还有就是偿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应该在2011年。
书本的解释是正确的 一般发行债券分期付息的时间是间隔一年
书上是对的,发行债券,利息是按年算的,没到期怎么算利息,怎么会在发行月就算利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