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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的金额还会变动吗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13:06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4-11 01:32
法院调节后, 判定解除合同, 双方配合完成相应的手续, 9月1日之前对方单位应给我1万, 逾期的话,金额变成2万. 调节后, 我积极地办各种材料联系对方单位, 及时地递交了相关的材料, 材料是邮寄的方式, 没有亲自去, 对方相关工作人员也收到了.并停掉了社保.应该说手续办完. 期间所有的电话都是我主动打的, 对方单位没有主动联系过我.
按判决书的时间过去了两个月, 我提出了强制执行, 金额是2万. 对方辩解说, 是因为我没有去他那里办手续.
难道差别在于我是不是亲自递材料吗? 所有的电话和短信记录都能证明我一直主动催促他们办手续, 他们从没有催促我要补交任何的材料,何况也没有什么材料可补交的. 法院当时说好钱是汇到我账上或汇到法院. 所以也不存在我亲自去取的问题.
我想知道, 根据这种性情况, 法院会怎么判? 对方的辩解能成立吗? 麻烦知道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4-11 02:58
第一,法院不会再判,根据以后判决执行。

第二,从你陈述的情况看,应该是2万元执行款。对方的辩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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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4-11 04:37
没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由法律强制执行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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